引言: 簡單的來說,私募基金有4類,一類是私募股權基金,就是咱們平時聽到的創業投資、風險投資和什么天使輪、A輪、B輪的投資方式;一類是私募證券基金,主要買賣股票、債券等證券市場產品,還有兩類不怎么發產品的其他類私募基金和比較少的私募資產配置基金。喜歡在證券市場理財的朋友更熟悉的是私募證券基金,例如前段時間發聲的“葉某”,以及經常吵吵鬧鬧所謂市值管理的基金,都是指私募證券基金?!?/p>
正因為吵吵鬧鬧、是是非非多,才讓大家對私募基金有很多誤解。例如發改委在《創業投資主體劃型辦法》征求意見稿時就提到 “市場上創業投資和私募股權投資、私募證券投資等其他私募基金界限模糊,甚至還出現了將創業投資等同于互聯網金融等誤區,各類投資業務混同發展”。所以,其實私募基金不止是私募證券基金還有給創業團隊投資的私募股權基金,但作為投資者除了自己謹慎,還應盡量選擇專業、知名、無劣跡和有優異歷史業績的基金管理團隊,例如參考清科的排行榜。那么私募基金的監管規則有哪些?怎么才算合法合規的私募基金?干貨呈上(真的比較干~)。
目錄:
一、什么是私募基金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
三、私募基金類型
四、私募基金的結構
五、什么有限合伙企業不是基金
六、私募基金的投資方向
七、私募基金發展歷程
八、結論
一、什么是私募基金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的定義,私募投資基金(即私募基金)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包括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業(后續增加了契約型)。而私募基金財產的投資包括買賣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等。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產品的募集者和管理者,其最主要職責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負責基金資產的投資運作,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基礎上為基金投資者爭取最大的投資收益。另外《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二條規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業擔任。
(1)通過基金業協會注冊才是合格的基金管理人
實務中我們認為只有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企業才是基金管理人,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中基協發[2014]1號)第五條和第六條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并申請成為基金業協會會員;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登記,應當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如實填報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股東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2)如何查詢已注冊的基金管理人
以往投資人閱讀基金募集說明時,可能看到募資企業在BP(商業計劃書)中放置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 ”或者“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 ”的圖片,實際上這已經完全無效了。
電子版(已無效) 紙質版(已無效)

所以可以通過基金業協會網站“信息公示欄-機構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分類查詢公示”中輸入關鍵字來查詢,如下圖:

《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九十五條規定:非公開募集基金募集完畢,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行業協會備案;同時《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了第八條規定了,私募基金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各類私募基金募集完畢,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規定,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1)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公司屬性分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金融機構類型包括證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和公募基金子公司,如下圖為基金業協會口徑資管產品的框架圖。


如下表為3月不同類型私募基金的存續數量、規模,以及相對2月的變化情況,其中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的規模已經超過了11萬億。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合同指引》附件“《私募投資基金合同指引》起草說明”的描述,根據組織形式不同,私募基金可以分為契約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合伙型基金,根據目前的基金備案情況,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以契約型為主,私募股權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以合伙型為主、公司型為主。
1、公司型基金
類似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投資人共同發起設立公司性基金,公司與第三方基金管理人簽訂《基金委托管理合同》;或者公司本身既是基金又是基金管理人

契約型基金沒有法律實體,不需要去工商局履行企業設立程序,只需基金管理人和投資人簽訂《基金合同》。契約型基金必須開設“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和“托管戶”,也就是契約型基金必須強制募集監管和托管。

合伙型基金是目前使用最為廣泛的形式,遵從《合伙企業法》。普通合伙人(簡稱“GP”)和有限合伙人(簡稱“LP”)發起設立有限合伙企業,且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有一個GP和一個LP。合伙型基金可以聘請GP為基金管理人,也可以聘請與GP有關聯關系的基金管理人。

(1)符合關聯方會計準則
GP與管理人如存在《企業會計準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的關聯關系,符合基金業協會的要求。根據36號文第3條的規定,關聯方認定可分兩種情況:
?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
?兩方或兩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
(2)存在員工的關聯關系
基金業協會資管系統提示,如GP系由管理人高管團隊及其他關鍵崗位人員出資的情形,同樣認定為存在關聯關系。
五、什么時候有限合伙企業不是基金
2018年下半年隨著P2P的暴雷,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申請以及私募基金的備案越發的艱難。存在不少基金管理人登記成功后,6個月內無法備案首只基金而被注銷資格;也有不具備基金管理人資格的普通合伙人想方設法將合伙企業備案成基金,卻因基金管理人和普通合伙人無關聯關系而苦惱;還有不少合伙企業募集完成及投資的時長早已超過了20個工作日。因而實務中有不少機構會問,可否將合伙企業定義為非基金?主要是私募股權及創投基金有相關苦惱,所以這里以此類進行說明。
1、什么情況下為基金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所示,第二條,辦法所稱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非公開募集資金,以進行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業,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記備案、資金募集和投資運作適用本辦法。
咨詢基金業協會客服且查詢相關資料,私募基金具備4個同時滿足的特征,包括“非公開”、“對外募集”、“受托管理”、“對外投資”。
“非公開”,好理解,不對外宣傳
“對外募集”,先來理解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企業應發行份額的一部分,其余份額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的企業。也就是說,募集設立除了發起人之外,還需要對外向社會募集。如果是自有資金或者關聯企業資金,則理解為非對外募集。
“受托管理”這里強調的應該是收取合伙企業的管理費,或者將在投資增值的基礎上獲得超額收益(業績獎勵)
2、案例:360借殼江南嘉捷
中國證監會在《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中的問題44針對該問題進行質詢,反饋如下:請你公司補充披露天津聚信和天津眾信是否為私募基金,是否需要履行私募基金備案手續及認定依據,如是,補充披露履行上述備案程序的進展情況,如尚未完成,在重組報告書中充分提示風險,并對備案事項作出專項說明,承諾在完成私募投資基金備案前,不能實施本次重組方案。請獨立財務顧問和律師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江南嘉捷針對上述問題進行了回復,如下:

3、什么情況下有限合伙企業不被認定為基金
非公開、不對外募集且普通合伙人不收取管理費和超額收益,自有資金對外投資的有限合伙企業不被認定為基金。
4、非基金合伙企業不按1個投資人計算
不同組織形式下基金的合格投資人人數限制:(1)有限合伙企業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2)有限責任公司由2個以上50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3)《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了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二百人,則契約型私募基金的人數不超過200人。
實務中,在基金備案,涉及上市公司的IPO及并購重組的過程中都會進行合格投資者人數的計算。如果投資人是依法備案的基金,則不再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和合并計算投資者人數,而只記為1個合格投資人。所以不僅為了合規,也為了擴大資金來源,建議做好基金備案。
六、私募基金的投資方向
不同的投資方向應當設置不同結構的私募基金,同時也需要考慮基金管理人的類型,因為基金業協會要求基金管理人專業化經營,例如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只能對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進產品行備案。所以,在最初申請基金管理人的時候就應該規劃好投資策略,根據策略完成基金管理人的登記。
基金業協會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臺“有關私募投資基金基金類型和產品類型”的說明中給出了不同私募基金產品類型和投資方向的對應關系。

私募基金的監管發展到現在經歷了“由發改委監管”、“由證監會監管”、“政府出資基金發改委、財政部、證監會共管,非政府出資基金證監會主管”三個階段。
1、私募基金歸發改委監管
2003年《證券投資基金法》頒布,明確了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對證券投資基金實施監督管理。其實,證監會更多監管的是公募基金,而不是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2005年國家發改委等十部委,包括人民銀行、證監會,工商局,稅務局,財政部等聯合發布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創業投資企業的備案管理部門分國務院管理部門和省級(含副省級城市)管理部門兩級,國務院管理部門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級(含副省級城市)管理部門由同級人民政府確定。
2013年6月,修訂后的《證券投資基金法》實施,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納入監管范圍;
2013年6月,中央編辦發布了《關于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央編辦明確,證監會負責包括創業投資基金在內的私募股權基金的監管工作;
2、私募基金劃歸證監會監管
2013年,國辦發107號文《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發布,第二條第(二)點規定,證券期貨機構的理財業務及各類私募投資基金由證監會負責監管,兩個文件的發布改變了多頭監管的情況,把對私募投資基金的監管部門統一歸口到中國證監會;
2014年1月,經中央編辦同意,證監會授權基金業協會具體負責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工作,履行自律監管職能;
2014年1月17日,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
2014年2月7日,基金業協會實施《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管理辦法》,正式啟動登記備案工作,同年2月,中央編辦明確私募股權基金包括創投基金;
2014年3月17日,第一批50家機構在基金業協會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2014年6月30日,證監會發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2014年5月,《新國九條》設專章闡述培育私募市場,發展私募投資基金,按照功能監管、適度監管的原則,完善股權投資基金、私募資產管理計劃、私募集合理財產品、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等各類私募投資基金產品的監管標準。依法嚴厲打擊以私募為名的各類非法集資活動,完善扶持創業投資發展的政策體系;
2021年1月8月,證監會公布《關于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的若干規定》。規定共十四條,形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從業人員等主體的“十不得”禁止性要求。主要內容如下:一是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稱、經營范圍,并實行新老劃斷。二是優化對集團化私募基金管理人監管,實現扶優限劣。三是重申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募集。四是明確私募基金財產投資要求。五是強化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從業人員等主體規范要求,規范開展關聯交易。六是明確法律責任和過渡期安排;
2021年4月16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對《創業投資主體劃型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明確“創業投資”和“創業投資主體”的定義、性質和分類,并對創業投資范圍、杠桿限制、存續期等作出規定。
3、基金業協會建立自律監管體系
2016年2月1日,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
2016年2月4日,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2016年4月15日,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
2016年4月18日,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基金合同內容與格式指引》;
2017年3月1日,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投資基金服務業務管理辦法(試行)》;
2017年6月28日,基金業協會發布《基金募集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試行)》。
4、基金業協會完善基金管理人登記及基金備案管理
2016年2月5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干事項的公告》;
2017年3月31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十三)》,明確私募管理人需落實專業化經營管理;
2017年4月4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關于“資產管理業務綜合管理平臺”第二階段上線運行與私募基金信息報送相關事項的通知》,原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數據遷移至“資產管理業務綜合管理平臺”,原系統停用,新系統全面啟用;
2017年11月3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十四)》,明確了不予登記情形。協會將定期對外公示不予辦理登記的申請機構名稱及不予登記原因,同時公示為該機構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及經辦律師名單;
2017年12月15日,基金業協會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須知》;
2018年1月12日,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投資基金備案須知》;
2018年6月2日,基金業協會發布“外商私募管理人登記備案填報說明(2018年6月)”;
2018年11月20日,基協發布《私募投資基金命名指引》;
2018年12月7日,基金業協會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須知》;
2019年12月23日,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投資基金備案須知》(2019年版)。
5、當前基金監管格局
2017年1月1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發布,該《辦法》將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納入監管范圍,即有政府出資且主要投資于非公開交易企業股權的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
2017年4月10日,發改委和財政部共同發布《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信用信息登記指引(試行)》,規定,政府(含所屬部門、直屬機構)直接或委托出資,主要投資于非公開交易企業股權的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或政府出資設立的綜合性基金(母基金),其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管理人需要通過互聯網訪問全國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信用信息登記系統(網絡地址為https://106.39.125.75/)進行登記。所以涉及政府出資的產業投資基金應該同時在基金業協會和全國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信用信息登記系統進行登記備案。

2014年2月基金業協會實施《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管理辦法》,正式啟動登記備案工作,同年6月30日,證監會發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基金監管明朗化,助推了一撥申請熱潮。到了2018年下半年,資管新規助推各種資管產品為熱門話題,銀行理財一直占據熱門頭條,而隨著P2P的集中暴雷以及股市的低迷,大家對私募基金的熱情逐漸下降,也對私募基金有了太多的誤解,甚至被認為等同互聯網金融,讓人何其痛心。
而實際上,私募基金被認為是具有可觀回報的理財產品之一,例如私募股權及創投基金,股權投資最大魅力就在于提前發現高潛力企業,投資并伴隨企業成長,分享偉大企業的成長價值,以獲取超額收益。例如,高榕資本累計投資拼多多約1億美金,拼多多上市時以拼多多在年報中公布的持股比例估算,高榕資本持有股份的市值達101億美金。
根據中金公司的研究表明,以私募股權基金的存續期10年為例,國內私募股權基金的年化收益率約為19%,相比二級市場期間累計超額回報將達到160%。
